冀州市职教中心示范校项目建设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学、想、创”活动推进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的安排意见
各处室、示范校项目建设各专业(专项)小组:
6月4日,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三部委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下达“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第二批项目学校建设方案及任务书的通知》(教职成厅函〔2012〕24号),我校“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方案及任务书正式获准批复。这是对我校长期以来追求卓越、跨越发展、争先创优、服务社会所取得的办学实绩的高度肯定。按照三部委“自建设方案及任务书批复下达之日起开始建设”的要求,学校于7月2日召开了国家示范校项目建设启动大会,成立了示范校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并要求广大教职工加强学习、广泛宣传相关政策,努力营造“人人学‘示范’、人人想‘示范’、人人创‘示范’”的良好建设氛围,在示范校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有步骤、高质量的推进阶段建设目标和任务的完成,以示范校项目建设为契机,开拓创新,再谱学校工作新篇章。
近半年来,伴随着外出考察、建章立制、市场调研、制定完善项目建设实施计划等一系列建设环节,我校中央财政重点支持的各个专业建设项目陆续启动,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全面铺开。在这个过程中,广大教师增强主人翁责任感,立足教学、实训、管理、服务等本职工作岗位,以高度的热忱投入到示范校创建工作当中,有力促进了我校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的进行。
“空谈误国,实干兴邦”。国家中职改革发展示范校建设是一项具有开创性的艰巨工程,虽然我们是第二批建设学校,但各地各校情况不同,因而没有捷径可走,需要我们脚踏实地的真抓真干才能实现目标。但从目前情况来看,仍然有一部分教职工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想法,满足于按部就班的完成常规工作,不能将本职工作与示范校建设紧密融合,存在畏难、推诿情绪,缺乏主动性和创造意识。为进一步推动示范校项目建设工作,决定在寒假前,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在全校深入开展一次“人人学‘示范’、人人想‘示范’、人人创‘示范’”的示范校建设“学、想、创”活动。
一、活动目的及时间
通过开展“学、想、创”活动,进一步浓厚“人人学‘示范’、人人想‘示范’、人人创‘示范’”的示范校建设氛围,实现人人将创造性的做好本职工作融入到示范校创建大局工作中来,以是否符合示范性要求、是否达到示范性标准、是否发挥示范性作用来评定自身业绩,在教育教学以及管理、服务等各环节开展符合中等职业教育发展要求、创新特征明显、工作成效显著的有益探索,积累和形成一批成功的经验做法,以促进我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活动自即日起至2013年1月25日止,为期一个月时间。
二、活动内容与要求
为加强示范校建设“学、想、创”活动针对性和实效性,经示范校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会议研究决定,坚持“分层次、有重点、见实效”的活动原则,针对工作内容和职责不同,对全体教师、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含示范校项目建设专业及专项小组组长)分别安排不同活动内容,提出不同活动要求。
(一)全体教师
面向全体教师开展的“学、想、创”活动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习阶段,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5日前结束。内容为党和国家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示范校建设文件等。学习材料可参阅学校项目建设办公室编写的《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建设规范文件汇编》,对于直接参与示范校建设具体任务的教师还要学习《中央财政重点支持专业项目建设操作手册》相关内容。学习过程要体现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原则,以处室、教研组为单位开展集中学习和讨论。集中学习结束后,每名教师要写一篇不少于1200字的学习体会(需电子稿)。学习体会由处室收集、审查汇总后报项目办公室。
第二阶段为撰写论文阶段,2013年1月20日结束。要求每位教师立足岗位实际,就教学、管理、服务等某一方面工作的创新思路或积累形成的成功案例及经验做法,写一篇不少于2500字的论文(需电子稿),对于直接参与示范校建设具体任务的教师论文内容要与具体任务结合。论文由处室收集、审查汇总后报项目办公室。论文撰写参考题目和要求见附件一。
第三阶段为考核、总结阶段,2013年1月25日结束。
(二)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含示范校项目建设小组组长)
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和各示范校项目建设小组组长在示范校创建过程中理应发挥应有的“带头羊”和骨干作用。要积极响应和落实学校的“学、想、创”活动意见,组织好本处室的活动。同时,根据处室业务工作范围和示范校项目建设职责分工,在整理本人业务工作范围上级文件依据,收集外地成功经验案例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形成具有本人主管业务范围、本专业特色的创新工作思路、创新工作经验或典型案例。中层正职以上干部“学、想、创”活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为学习、整理、收集阶段,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5日前结束。内容为学习党和国家关于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方针、政策和示范校建设文件等,整理本人业务工作范围上级文件依据,收集外地成功经验案例。
第二阶段为梳理思路、撰写论文阶段,2013年1月20日结束。撰写论文题目内容和要求见附件二。根据处室业务工作范围整理的文件、收集的案例、撰写的论文,要在2013年1月20日前交示范校办公室(电子稿)。
第三阶段为考核、总结阶段,2013年1月25日结束。
三、活动管理及考核
(一)加强领导
示范校建设“学、想、创”活动,是一次全校性、为期一个月的大型活动,为保证活动质量,为2013年我校示范校创建工作起好头、奠好基,学校成立以示范校项目建设办公室主任、校长张华超为组长,各副校长及校长助理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项目组组长为成员的“学、想、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究室,负责活动的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
各校长是分管处室的第一责任人,各处室主任是本处室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处室“学、想、创”活动开展情况负全责,按照学校统一部署,安排、督促、落实本处室所有人员活动的扎实开展。
(三)加大督查力度
示范校项目建设办公室“督查组”负责活动全过程的督查工作。内容包括:各处室是否制定有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各处室、组是否有集中学习会议记录;各处室教师是否全员撰写体会与论文;各处室集中上交体会或论文是否准时等。每一阶段结束要进行情况汇总,对未能完成学习任务的处室及个人进行通报。
(四)活动考核
活动结束后,活动领导小组对教师及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活动情况给予考核。对参加活动认真、积极,撰写质量高、见解深刻体会及论文的教师进行表扬,优秀文章将评定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无故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或抄袭、应付的教师,取消年终评奖、评优资格。各示范校项目建设小组组长要在示范校项目建设办公会上介绍建设经验和下步思路。中层正职干部论文做为年终述职报告,面向教工代表述职,对于论文质量低下、没有创新思路,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由校长进行诫勉谈话、直至调整岗位。
活动形成的所有优秀经验、论文将作为我校示范校项目建设阶段成果编印成册。
附件一 教师论文撰写参考题目及要求
附件二 中层正职以上干部撰写参考题目及要求
2012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