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省职业教育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度项目的通知
各处室、示范校重点建设专业小组:
日前,河北省职教研究所、河北省职教学会下发了《关于申报省职业教育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度项目的通知》(冀职教研[2013]8号)。在已经结束的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1—2012年度课题结题鉴定和成果评奖活动中,我校9项成果全部获得成果证书,其中一等奖一项,三等奖四项,通过鉴定四项,为我校顺利完成今年上半年示范校项目建设过程质量检测提供了重要支撑,推动了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内涵式发展。为进一步推动我校示范校创建工作,提高我校师资队伍理论水平和实践、创新能力,现就我校申报省职业教育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度项目工作要求如下:
一、课题申报面向全校教师,择优推荐
教育科研能力是教师的基本能力。全校教师每个人都是学校的主人翁,都有义务参与到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和实践过程中,并取得应有的工作成果。对有研究价值、能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工作的课题,学校将择优推荐到上级部门,并给予相应资助。
二、申报课题的相关材料
1.《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 “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度项目指南》(我校教师申报课题需密切结合县级职教中心发展实际、密切结合示范校建设实际);
2.《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 “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度项目申请书 》;
3.《河北省职业教育科学研究“十二五”规划2013-2014年度申报课题汇总表》。
三、申报人条件
本年度立项课题分为一般项目和青年项目;课题完成质量优秀者省职教所予以经费资助。
1.一般项目主持人一般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中级职称的需有一定从事科研工作的经历并由两名高级职称人员推荐方能担任课题主持人。
2.青年项目主持人一般需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课题组成员年龄不超过39岁。
3.为提高课题研究质量,课题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最多只能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报。每个课题主持人限1名。
四、申报表填写要求
1.申报表一式三份。
2.课题完成时限为2014年12月30日。
3.本年度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主件应为研究报告或论文;如有其他成果如文集、教材、丛书,可作为课题附件。
五、申报程序
各处室、各重点建设专业组做好课题申报宣传工作,将本处室、组课题申报情况报研究室(含申报材料电子版),经学校审核后统一报送衡水市职成教科。
六、通过审核后统一申报的课题所需立项评审费200元由学校承担。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报课题:
1.本人承担的同一课题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的。
2.所报课题为已在其他科研规划部门立项课题的子课题。
3、未能完成或鉴定未能通过的省职业教育研究“十二五”规划2011-2012年度项目课题主持人不得以主持人身份申报课题。
八、申报起止日期: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3年8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